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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认罪,不上诉。”8月6日,贵州黔西南州贞丰县人民法院的法庭上,原安龙县县长蔡平低着头,声音低沉。随着法槌落下,这位曾经的“地方大员”因受贿168.248万元,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25万元。“企业复工、政府补助,都是他的‘财路’”法院审理查明,2007年至2016年,蔡平在担任安龙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