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扩散 | 7月10日起,学车有新规!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7-06 09:48:00    

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公告:市交通运输委、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制定了《天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(范本)》,现予以发布并正式施行。自2025年7月10日起,广大市民报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时,须通过“天津市驾驶培训服务平台”官方微信小程序完成《合同》线上签约。

关于推广使用《天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(范本)》的公告

为构建规范有序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环境,切实维护驾培机构与学员的合法权益,明晰双方权责关系,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市交通运输委《关于推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部署要求,市交通运输委、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制定了《天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(范本)》(以下简称《合同》),现予以发布并正式施行。

自2025年7月10日起,广大市民报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时,须通过“天津市驾驶培训服务平台”官方微信小程序完成《合同》线上签约。请各相关单位、个人遵照执行,共同营造安全、优质、诚信的驾培市场环境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天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(范本)(详情)


2025年7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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