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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岁少年骑电动车致人伤残,父母被判赔110多万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7-14 21:20:00    

假期间,不少学生

选择骑乘电动车外出游玩

一些不省心的孩子

会出现如下画面⬇

以下这些青少年摩电事故案例

请家长和同学们引以为鉴

案例一

2021年10月4日,12岁的小萧使用父亲账号扫码解锁共享电动车,逆向行驶时与未戴头盔的夏女士相撞。夏女士因脑外伤导致精神障碍,被鉴定属于一级精神伤残,即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。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认定,小萧负该事故主要责任,夏女士负该事故次要责任。

法院依法判决小萧的父母赔偿夏女士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0余万元。

案例二

2022年3月4日,王某(未满16周岁)驾驶二轮电动车搭载同学李某(未满16周岁),在某路口左转弯时,因操作不当致电动车发生侧翻,后座李某坠地受伤,送医救治无效后死亡。

公安交管部门认定,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李某父母起诉索赔100余万元,经法院调解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王某及其监护人最终赔偿70万元。

案例三

2023年7月8日晚,一名14岁学生不戴安全头盔、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摩托车搭载其7岁的妹妹在某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,与一辆半挂车发生碰撞,事故造成2名电动车骑乘人员当场死亡。

青少年因不规范骑乘摩电

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

学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

暑假期间

部分学生骑乘摩电上路行驶

普遍存在年龄不符合规定、不戴头盔、

逆行、未按道行驶等问题

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及学生

电动自行车可不能“乱”骑

电动自行车上路需挂牌

大家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,要认准国标3C认证标志,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购买车辆。

购买电动自行车后,需按照规定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。

佩戴安全头盔

头部是人体最脆弱、最容易受伤害的部位,而安全头盔是保命神器,因此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好头盔再上路。

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上路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规定,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

不违法载人

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,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,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。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。

严禁非法改装

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危险性极高,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。驾驶人应自觉抵制非法改装、加装,保障骑行安全。

遵守交通信号灯

电动自行车行至路口遇红灯时,应停车等候,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。

按车道行驶

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;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,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。

交管部门提醒

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常见的违法行为有:违法载人、未戴头盔、逆向行驶、闯红灯、不按规定车道骑行等,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自身与他人伤亡的严重后果。而未成年人一般没有经济来源,一旦因过失导致他人伤亡,经认定需负民事赔偿责任的,将由父母或监护人共同承担。

暑假期间,广大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监护,严格管好家中各类车辆钥匙,勿让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驾驶车辆上路。同时,要引导孩子正确识别各类风险,远离危险,一旦发现孩子有错误、违法或危险行为,要及时制止并纠正。

编辑:谢哲

来源:公安部交通管理局、福建交警微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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